基本医疗保险的特点

基本医疗保险的特点

第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具有广泛性、强制性的特点。国家强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及时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非因法定原因不得减免、缓缴,否则将要承担严厉的法律责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对象原则上应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全体从业人员,受保人遭遇疾病风险不因性别、地域、收入而有区别。

第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采取第三方付费的独特做法。医保经办机构不是把享受职工基本医疗服务需要支付的医疗费直接提供给受保患者,而是绕开受保人,与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相关医疗机构结算。

第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只能保障基本的医疗服务。当受保患者接受医疗服务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偿付的医疗费都限定在基本医疗范围内,患者也只能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药品、基本检查、基本诊疗等一般水平的医疗服务。超出限定范围的医疗服务,比如高危病房、专门诊治、专门护理等高档医疗服务,只能由患者自理。

第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用人单位与个人双向付费、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运作模式。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6%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中约30%进入职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进行社会统筹。职工个人按照本人工资收入的2%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全部进入个人账户。

分类标签: 基本 医疗保险 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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