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香豆乙酯的给药说明

双香豆乙酯的给药说明

1.本药能阻碍已形成血栓的扩展,但无溶栓作用。仅口服有效,奏效慢而持久,对需长期维持抗凝者才选用本药。需要迅速抗凝时应选用肝素,或在肝素治疗基础上加用本药。

2.因有出血危险,并需不断监测凝血象,故本药不宜长期用于静脉血栓的预防形成;一般主张定期皮下注射小剂量肝素维持(因为肝素用量小,排泄快,不致有过量危险,也不需实验室监测)。

3.本药治疗期间应避免任何组织创伤。

4.本药口服吸收率和代谢率有较大个体差异,因此用量应个体化,并按凝血酶原时间调整剂量。凝血酶原活动度过低发生自发性出血并发症时,应立即减少用量或停药。

5.初次血栓形成后的第1个月内,再次发生新血栓的危险性最大,5个月后逐渐减少,因此需要长期口服本药6个月以上,以达到稳定而长期的抗凝效果。深静脉血栓形成者因为并发肺栓塞的机会极少,疗程可以缩短,但一般不应少于3个月。

6.药物过量的表现:口服本药过量易引起出血。早期过量可表现为牙龈出血、伤口过量渗血、皮肤坏死或紫癜、鼻出血、月经过多等;内出血可表现为无症状的血尿或便血、麻痹性肠梗阻、咯血、呕血等。

7.药物过量的处理:新鲜血浆、冷冻血浆或全血、凝血酶原复合物以及维生素K均可用于纠正本药过量时引起的出血。

分类标签: 西药 过量 肝素 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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