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意外伤害保险的特征

旅客意外伤害保险的特征

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有以下主要特征:

1.被保险人以持有效客票的旅客为限。持有效客票是旅客乘车的前提,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限于持有效客票的旅客。无有效客票的人和旅客以外的任何人不得为该保险的被保险人。旅客意夕临害保险所承保的风险为旅行风险,旅客以外的任何人所受意外伤害,不属于旅行风险的范畴,

2.保险期间以旅客乘坐客运交通工具的起点到终点所需期间为限。保险人仅对被保险人乘坐约定的客运交通工具过程中发生交通意外事件承担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旅行开始前或者旅行终了后发生的意外伤害,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3.保险代位求偿权的禁止。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是意外伤害保险的一种形式,其标的为被保险人的身体利益,不能用确定的金钱价值予以衡量,所以不能适用保险法险代位求偿权:因此,第三人对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应当负赔偿责任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请求保险金时,仍可以享有向该第三人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分类标签: 被保险人 旅客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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