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索取展览场所建筑物损失赔偿时,应提供损失清单以及其他必要的单证;
(2)索取受伤害的第三者的抚恤金、医疗费和其他有关费用时,应提供由医院或诊疗所出具的伤亡人员的残废或死亡证明和医疗费用发票及其他必要的单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