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氨蝶呤的给药说明

甲氨蝶呤的给药说明

1.本药与下列药物有配伍禁忌:阿糖胞苷、氟尿嘧啶、泼尼松龙。

2.甲氨蝶呤大剂量疗法易导致严重不良反应,用药前应准备好解救药亚叶酸盐,并应充分补充液体和碱化尿液。患者须住院治疗,在血药浓度监测下谨慎使用,每次滴注时间不宜超过6小时,滴注时间过长可增加肾毒性。治疗期间及停药后一段时间内,避免摄入酸性食物。有肾病史或发现肾功能异常者,禁用该大剂量疗法。

3.本药鞘内注射制剂应不含防腐剂。

4.本药开封后仅供单次使用,多余量应弃去。

5.本药治疗结束后,8-12周内绝对禁止受孕,即使接受治疗的是男性配偶。

6.本药可组成以下联合化疗方案:(1)乳腺癌:CMF方案(环磷酰胺、甲氨蝶呤和氟尿嘧啶)。(2)支气管肺癌:CMC方案(洛莫司汀、甲氨蝶呤和环磷酰胺)。(3)恶性淋巴瘤等:COMP方案(环磷酰胺、长春新碱、甲氨蝶呤和泼尼松)以及CAMP方案(环磷酰胺、多柔比星、甲氨蝶呤和泼尼松或丙卡巴肼)。

7.在配制本药时应戴防护手套,如果溶液意外地与皮肤或粘膜接触,应立即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清洗污染部位。配制本药后的器具应装入双层密封的聚乙烯口袋中,在1100℃下焚化。如果药液泄漏,处理时应戴双层乳胶手套、呼吸面罩、防护罩衣和护目镜,用纸、锯屑或细小碎屑吸附泄漏物,以限制其扩散;也可用5%次氯酸钠处理泄漏物,随后用大量的清水冲洗污染区域。处理时应限制其它人员进入污染区域。

8.用药后如果出现明显粘膜炎(如严重粘膜溃疡、腹泻次数多、血便)及白细胞、血小板明显减少(如白细胞低于3.5×109/L或血小板低于50×109/L)等严重反应时应及时对症治疗,必要时停药。

9.用药过量时表现为畏食、进行性体重减轻、血性腹泻、白细胞减少、抑郁和昏迷。亚叶酸(叶酸)是有效的解毒剂,可中和甲氨蝶呤引起的造血系统毒性。亚叶酸的剂量应等于或大于甲氨蝶呤的相对剂量,并尽快给药。亚叶酸可以在12小时内静脉输注,剂量最高可达75mg,然后每6小时肌注12mg,共给药4次。当本药常规剂量下已产生不良反应时,可给亚叶酸(一次6-12mg,每6小时肌内注射1次,共给药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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