溴新斯的明的药物相互作用

溴新斯的明的药物相互作用

·药物-药物相互作用

1.本药能抑制血浆中胆碱酯酶的活性,使酯族局麻药在体内水解缓慢,易导致中毒反应。故在使用本药期间,宜采用酰胺族局麻药。

2.本药可降低琥珀酰胆碱的代谢,增加神经肌肉阻滞作用。

3.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卷曲霉素、林可霉素、多粘菌素、利多卡因静脉注射或奎宁肌内注射,均能作用于神经肌接头,使骨骼肌张力减弱,本类药对此可有程度不等的拮抗。

4.本药可减弱乙醚、恩氟烷、异氟烷、甲氧氟烷、环丙烷等吸入全麻药的肌松作用。

5.阻断交感神经节的降压药(如胍乙啶、美加明和咪芬等),可减弱本药的效应。

6.即使是微弱的抗毒蕈碱样作用的药物(如普鲁卡因胺、奎尼丁等),也可减弱本药对重症肌无力的疗效。

7.阿托品作用于M胆碱受体,能减少胆碱酯酶抑制药过量时的不良反应,故当胆碱酯酶抑制药用于拮抗非去极化肌松药时,可与阿托品并用。

·药物-食物相互作用

本药与牛奶或食物同服,能减轻毒蕈碱样胆碱不良反应,但药效锐减,原因不明。

分类标签: 西药 胆碱 酯酶 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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