琥珀胆碱的药物相互作用

琥珀胆碱的药物相互作用

·药物-药物相互作用

1.本药可使心肌细胞内钾外流,致细胞失钾。用地高辛维持治疗的病人,应用本药后,可致心律失常。其它强心苷(洋地黄、洋地黄毒苷、去乙酰毛花苷等)与本药之间也可能发生类似的相互作用。

2.硫唑嘌呤、氯胺酮可使本药的作用增强。

3.糖皮质激素(如泼尼松龙、泼尼松)、烷基化疗药物(如塞替派)、锂盐、班布特罗、环孢素、己芴铵、普马嗪、他克林可延长本药的神经肌肉阻断作用。

4.氨基糖苷类(如阿米卡星、地贝卡星、庆大霉素、卡那霉素、奈替米星、链霉素、妥布霉素)、四环素及多粘菌素类杆菌肽、林可霉素、克林霉素等抗生素具有神经肌肉阻断作用,可增强本药的作用。

5.两性霉素B可引起低血钾,增强本药的肌松作用。

6.研究表明,本药和奎尼丁同用,可发生相互作用,对骨胳肌产生协同肌松作用。

7.亚硝氧化物、氯喹、卷曲霉素、万古霉素、地斯的明、异氟磷、缩宫素、普鲁卡因胺、特布他林、维拉帕米、朵列哌啶可增强本药的神经肌肉阻滞作用。

8.樟磺咪芬可减少胆碱酯酶,使本药毒性(如呼吸抑制)增强。

9.西咪替丁、雷尼替丁与本药合用,可延迟本药神经肌肉阻断作用的恢复。

10.异氟烷、地氟烷、恩氟烷、氟烷可增强本药的Ⅱ相神经肌肉阻断作用。

11.依可碘酯是长效抗胆碱酯酶药,能抑制乙酰胆碱酯酶和血浆胆碱酯酶活性,可明显延长本药的作用时间。

12.局麻药普鲁卡因、可卡因及氯普鲁卡因可被血浆胆碱酯酶水解,竞争性地延长本药的作用。

13.本药与芬太尼-氟哌利多复方制剂同用时,本药的神经肌肉阻断作用恢复时间延长近1倍,该相互作用与制剂中的氟哌利多有关,故在应用氟哌利多期间,本药的用量也许需要下调。

14.有机磷杀虫药马拉硫磷可显著延长本药的神经肌肉阻断作用时间。

15.苯乙肼可抑制血浆胆碱酯酶水平(至正常值的10%),从而显著延长本药的肌松作用。

16.本药与咪噻吩合用,可使本药神经肌肉阻断作用增强,呼吸抑制时间延长。

17.注射硫酸镁可增强并延长本药的神经肌肉阻断作用。

18.甲氧氯普胺可增强并延长本药的神经肌肉阻断作用。必须合用时,应配备辅助呼吸设施。

19.抑肽酶能使近期应用本药的病人产生呼吸暂停,故在使用肌松药前后2-3日内不要应用抑肽酶。

20.避免右旋泛酰醇与本药同时或紧接其后应用,以免发生呼吸窘迫。

21.本药与普鲁卡因胺合用,前者的需要量减少。同时接受本药和普鲁卡因胺的病人,应密切观察有无神经肌肉阻断的体征,特别是观察有无长时间的呼吸抑制。

22.雌激素可抑制肝合成血浆胆碱酯酶,故雌激素和含雌激素的避孕药能延长本药的作用。细胞毒性药物(如环磷酰胺)、免疫抑制药等均因类似的作用机制而延长本药的肌松作用。

23.毒扁豆碱、新斯的明、依酚氯铵、吡斯的明、二乙氧磷酰胆碱等可使本药导致的肌肉成束收缩更强烈、持久。

24.与阿片类镇痛药合用,较小量的肌松药可使中枢性呼吸抑制更明显,时效也延长。

25.与泮库溴铵有协同作用,可导致泮库溴铵毒性增强(呼吸抑制、窒息)。

26.与维库溴铵合用时,可使维库溴铵的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得到加强。

27.阿曲库铵、米伐氯铵可拮抗本药的神经肌肉阻滞作用,有必要使用更大的剂量以诱导和维持神经肌肉的阻滞。应监测患者神经肌肉的反应而随时调整剂量。

28.艾司洛尔可使插管诱导的心动过速减慢。

29.呋塞米在低剂量时抑制蛋白激酶,高剂量时抑制磷酸二酯酶,故可改变本药的神经肌肉阻滞作用。

30.与丙泊酚合用可引起心动过缓。

分类标签: 西药 作用 酯酶 肌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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