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保险主要内容

现金保险主要内容

(一)现金保险的保险标的

因本保险附有所列的被保险人凭签署的投保单(被保险人同意为本保险合同的根据,并规定为本保险单的一部分)向XXX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申请投保现金保险。

因已向保险公司交付附表所列的保险费,如在本保险期内任何时候附表所列任何现金金额遭到损失,保险公司可根据本保险单的附表、除外责任、条款、险别、规定或批注,赔偿被保险人的现金损失,但不能超过规定的赔偿限额或总赔偿限额。

但被保险人遵守及履?a href='http://www.b15k.com/baike/222/246367.html' target='_blank' style='color:#136ec2'>斜颈O盏ビ泄仄溆ψ龅幕蛴τ枳袷氐奶蹩罴肮娑ㄒ约俺率龊突卮鸬恼媸担潜O展驹诒颈O盏ハ钕鲁械H魏闻獬ピ鹑蔚南染鎏跫?/p>

(二)现金保险的保险责任

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由于:

(1)火灾、雷电、爆炸。

(2)风暴、飓风、台风、旋风、洪水、海啸、冰雹、滑坡、地震、火山爆发、地陷、地火。

(3)飞机坠毁和飞机部件坠落。

(4)抢劫或人室抢劫。

(三)现金保险的除外责任

保险公司不负责下列原因所造成的被保险现金的损失:

(1)被保险人的雇员,被保险人的同住人或家庭成员或业务员的不诚实。

(2)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实际过失。

(3)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没收、征用、罢了、暴动及民众骚动。

(4)核反应、核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5)任何种类的间接或后果损失以及承保范围规定以外的任何原因。

(四)现金保险的特别条件

1.金库条款

存放保险柜的金库必须具备适当的国际市场物资保卫制度。

2.保险柜上锁条款

保险柜必须符合特殊设计的技术标准。在非营业期间,保险柜必须上锁。

3.保险柜钥匙条款

涉及保险柜钥匙管理的具体保管、使用安排的细则。

(五)现金保险的其他事项

(1)被保险人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并对保险公司代表提出的正当的防止损失建议,给予认真的考虑并付诸实施。如果被保险人拒绝采用保险公司提出的这类建议,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付由此引起的任何索赔。

(2)如果被保险现金数额有任何变更或风险增大,被保险人应立即书面通知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批改保险单。如被保险人未予照办,保险公司对由于这种现金数额变更或风险增大所造成的任何损失,概不负责。

(3)保险单可在任何时候根据被保险人的要求终止,也可由保险公司在任何时候提前15天通知被保险人,注销保险单。在前一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将根据本保险单已生效时期按短期费率计算,保留一笔保险费;在后一种情况下,这项保险将按日计算。

(4)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之间在本保险单项下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后无法解决,应将争议提交仲裁或法院解决。除非另有协议,仲裁或诉讼应在被告所在地进行。

(5)保险公司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负责赔偿从发生损失时起12个月以后的任何损失,除非索赔尚在法院审查或仲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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