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我国保险投资证券化发展的基本思路

推进我国保险投资证券化发展的基本思路

(一)加快保险、证券行业的发展和相互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在我国,无论是保险业还是证券业都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保险业与证券业相互之间的了解还十分有限。保险风险证券化能够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是如何透过信用评级公司或投资公开说明,使投资者能够了解保险风险证券化对其投资组合的有益之处。目前我国保险、证券行业在市场公开程度、信息披露制度、商业诚信方面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和市场培育,才有可能为保险风险证券化提供一个良好的生长环境。

(二)加强对巨灾风险的研究

保险风险中巨灾风险等费率的厘订还存在不确定性。我国是一个地震、洪涝灾害等发生频繁的国家,以地震风险为例,由于地震损失估计模型的建立涉及地质、土木、非寿险精算、信息技术等多种专业,虽然有关专业技术在实务上已可以运用于巨灾风险证券化,但许多相关假设仍有待研究人员作进一步的研究。

(三)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和技术储备,降低保险风险证券化实施的门槛

实施保险风险证券化的固定成本门槛较高。保险风险证券化涉及的专业人才,除包括巨灾风险等保险费率厘订的专业技术人员外,在证券化机制的建立过程中,亦需要证券承销商、信用评级公司、法律人员、会计人员等多方的积极参与。由于证券化的固定成本门槛较高,并非每种巨灾风险都能够实现证券化,还需考虑社会整体风险的数量是否可以达到经济规模以摊销最低固定成本。

(四)分阶段、有重点地推进保险投资方式的证券化,逐步放开保险资金运用方向的限制

1.允许保险公司参与各类债券的发行和交易。在现有的法律规定下,保险公司的资金投资渠道有限,难以发挥保险的金融功能,进行市场的资金融通。所以,要推进我国保险投资证券化必须允许保险公司参与各类债券的发行和交易,我们可以逐步放宽保险公司资金流动方向。首先,允许保险公司购买一些国家发行的政府债券和低风险的企业债券,部分政府债券和低风险的企业债券可按照一定的比例向保险公司定向配售。其次,在我国金融市场基本成熟时继续放宽限度,允许保险公司在资本市场上自由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企业债券,让保险公司的资金更多地进人资金融通市场,增加社会资金流通速度。最后,在金融市场完全成型时允许保险公司直接地从事债券的现货和期货交易,最终提高保险公司的收益率和使得保险公司积压的大量资金在金融市场上全面流通。

2.允许保险公司以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方式间接进入证券市场,从事一级市场基金的发售和二级市场基金的买卖,逐步改善保险资产的投资结构,提高证券投资的比例,实现保险资金的保值增值。

3.南保险公司单独或与其它金融机构合作的形式共同发起设立证券投资保险基金,委托专业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和运作,出资方按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共担风险,使保险资金以投资基金的形式直接进人证券市场。

4.保险公司作为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起人,成立专门的保险基金管理公司,对保险基金的运用进行专业化管理,使保险公司根据保险资金期限的长短、公司偿付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不同,采取相应的投资策略,合理安排投资组合,这样既有利于控制保险投资的风险,又有利于提高保险投资的收益率。

分类标签: 证券化 保险 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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