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受益人或被保险人,应於知悉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一般在十日内)通知保险公司,并於通知后尽快提供所需文件以便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处理。
保险事故发生的通知可以采取:
(1)书面通知
(2)电话告知
(3)请业务员协助等方式办理。
为使保险公司能迅速处理保险金的申领,通知内容包括:被保险人的姓名、出生日期、性别、身份证号码、保险单号码、保险事故发生日期及保险事故发生状况和程度(伤害保险指被保险人伤害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