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付确定制的缺陷

给付确定制的缺陷

1.雇主和政府压力大

给付确定制下,社会保障基金完全由社会保障计划发起人或者委托他人进行投资营运。由于事先对参保者承诺了给付水平,发起人完全承担支付责任。如果遇到投资收益率低、基金缴费(税)率下降、参保者的平均寿命高于预定寿命预期、给付水平提高等变化,导致社会保障基金入不敷出,资金缺口就由发起人负担。当完全由政府财政支付或者完全由雇主缴费时,政府和雇主就面临巨大的资金压力。对政府来说,可能不利于其他公共项目的投资与建立;对雇主来说,如果压力太大,影响到单位的正常工作,最终将会拖垮整个单位。

2.精算和管理复杂

由于给付确定制是预先承诺保障水平,所以需要一套复杂的精算公式。这套公式必须包括承诺的给付水平、投资收益率、计划参加人员的死亡率、未来工资增长率、通货膨胀率、物价水平等多种因素,需要掌握大量的信息。特别是对小规模的社会保障计划来说,花费的成本非常高,这样就很不利于此项制度的推广。

3.限制劳动力流动

员工为了获得承诺的社会保障待遇,必须达到企业规定的受益归属条件,例如,员工必须在企业工作满一定期限方可携带雇主缴费(税)离开。该计划中的社会保障基金在雇员工作变更时难以转移,这就阻碍了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尤其不适合年轻一代劳动者。通常,该计划中的养老金不能提前领取,也使得这项制度灵活性较差。

4.雇员面临风险

虽然发起人在这种模式下对社会保障计划负担最大责任,雇员未承担投资风险,但是有一个很重要的前提:雇员所在的企业效益很好,并且能持续经营。如果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不佳,难以负担计划的缴费,或者企业面临破产,那么雇主承诺的给付将无法兑现。此外,雇员还承担了未来收入波动的风险。由于雇员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与其工资相关联,所以对于雇员来说,其退休前的收入具有不确定性,退休后获得的养老金也会存在风险。

分类标签: 给付 雇员 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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