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责任保险合同的基本内容

雇主责任保险合同的基本内容

(一)保险对象

凡是国有企事业单位、集体企业、各类承包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都可为其雇佣人员投保本保险。

(二)责任范围

保险责任雇主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一般包括下列两项:

一是赔偿金,即凡被保险人所雇佣的员工,在保险有效期内,在受雇过程中,从事规定的与被保险人业务有关的工作时,遭受意外而致受伤、死亡,或患与业务有关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根据雇佣合同应承担的医疗费及经济赔偿。

二是诉讼费用,雇佣双方因赔偿纠纷诉至法院,被保险人合理支出的法律费用。

(三)保险费

雇主责任保险保险费,是由保险人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赔偿限额等不同的雇员制定的保险费率乘以该雇员年度工资总额计算出来的。

(四)赔偿限额

赔偿限额是雇主责任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它以雇员工资收入为依据,由保险双方当事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确定并载人保险合同。雇主责任保险的赔偿限额按雇员若干个月的工资数计算,但是具体的赔付金额则要通过计算每个雇员的月均工资收入及伤害程度才能获得。

在确定赔偿限额时,应考虑的因素包括:每个雇员的工种及月工资数;死亡赔偿限额,为每个雇员若干个月的工资额之和;伤残赔偿限额,确定方法同死亡赔偿限额,但应考虑其养老或伤残抚养的生活保障,一般其最高限额超过死亡赔偿限额;按公式计算出每个雇员单独的赔偿限额,作为赔偿的标准或直接依据。

(五)保险期限

雇主责任保险的期限通常为1年,也可投保1年以上的长期或不足1年的短期保险。

(六)保险费率及保险费

保险人厘定雇主责任保险费率时,应考虑的因素是:不同行业和不同工种的雇员应分别制定;按赔偿限额的高低制定;若有扩展责任,应单独厘定费率或在基本费率的基础上按一定比例增加费率。

保险人一般在签订保险单时,向被保险人预收保险费。由被保险人估计出在保险有效期内付给雇佣人员工资或薪金、加班费、奖金及其他津贴的总数,再乘以该雇员的适用费率,计算出保险费。在保险单到期1个月内,保险人可根据被保险人提供的保险有效期内实际付出的工资或薪金、加班费、奖金及其他津贴的总数,调整应收保险费,预收的保险费多退少补。

分类标签: 限额 赔偿 雇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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