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赔公估人的业务范围

理赔公估人的业务范围

理赔公估人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

(1)对损害发生事实的确认;

(2)对保险条款及有关法规适用与否的判断;

(3)对损害额及保险金的公估;

(4)其他与理赔公估有关的必要事项。理赔公估人不管保险公司、保险合同当事人、被保险人及被害者等利害关系人之间的保险金支付协议如何,等保险公估结束后立即拟定理赔公估报告书,报告书应上交委托人或委托人指定的保险公司。

理赔报告书至少应包括以下各款内容:

(1)理赔公估接任日期、接任内容及委托人详细情况(必须注明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等接任合同内容;

(2)报酬申请书(包括实际变相追加经费明细表);

(3)保险合同事项;

(4)事故及损害调查内容;

(5)条款中保险公司支付责任范围等。

分类标签: 公估 理赔 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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