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

物业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

(1)当事人和关系人的名称和住所

名称是某一主体区别于其他主体的符号(包括自然人、法人及经济组织)。住所是法律上确认的法人的注册所在地,一般以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及自然人的中心生活场所为准。

(2)物业保险标的

物业及其有关利益是物业保险的保险标的;人的寿命和身体是与物业有关的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保险标的是确定保险金额的重要依据。一个保险合同可以有单一的保险标的,也可以允许是一个以上保险标的的集合。

(3)物业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

一般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应该相当于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保险金额是计算保险费的依据,是物业保险合同双方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重要依据。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

(4)物业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物业保险责任的范围是指哪些风险的实际发生所带来的损害应由保险人承担补偿或给付责任的风险。保险责任范围可以是单一的,也可以是多种责任的综合险,也可以是除了责任免除以外的一切险。保险责任范围通常由物业保险人根据法律和实际需要印制在保险合同中,作为物业保险合同的一部分内容。如火灾、爆炸、雷击、地面突然塌陷等。

责任免除是指保险合同明确指明保险人不予承担的风险责任。一般包括道德风险和某些损失巨大并且较难计算的风险项目,,前者如物业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引致保险标的的损失,后者如战争等。

(5)物业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物业保险期间是指物业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间,是物业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开始和终止时间。确定保险期间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按自然时间期间确定,另一种按行为时间期间确定。前者如房屋财产保险,它通常以年为计算单位;后者如房屋建筑工程保险,它通常以房屋工程时间作为保险期间。

物业保险责任开始时间是保险人开始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时间,一般从物业保险期间起始日的零时开始。

(6)物业保险费及其支付方式

保险费是被保险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的费用。保险费的多少决定于保险额的大小和保险费率的高低两个因素。保险费及保险费率一般由保险人预先计算,并载明于物业保险合同中。保险费的支付方式由物业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约定。

(7)物业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包括保险金赔偿或给付的标准和方式。保险人可选择采用现金方式、实物补充方式或恢复原状方式实施赔付,其中以现金方式进行赔付为主。在赔付办法中,可以规定免赔额或免赔率,确定相对免赔标准或绝对免赔标准,以减少小额赔付手续或控制保险人的赔付责任。

(8)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违约责任是指物业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未履行物业保险合同的义务而造成对方损失所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争议处理是指发生物业保险合同争议时采用的处理方式。对于物业保险合同争议,当事人可以约定解决的方式,包括通过诉讼或仲裁来解决保险合同的争议。

(9)订立物业保险合同的年、月、日

作为书面合同的要件,物业保险合同的订立需要列明订立物业保险的年、月、日。

分类标签: 保险 物业 合同
热门点击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