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户储金的会计处理

保户储金的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保险)收到投保人以储金利息作为保费收入的储金以及投资型保险业务的投资本金。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投保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应收投保人储金或投资本金时,借记“应收保户储金”科目,贷记本科目。返还投保人储金或投资本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收取的投保人储金或投资本金结余。

分类标签: 储金 投保人 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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