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承保的程序

财产保险承保的程序

1.接受投保申请

投保人购买财产保险,首先要提出投保申请,即填写投保单,交给财险公司。投保单是投保人向财险公司申请订立财险合同的书面要约。投保单通常由财险公司采用统一格式印刷,投保人依投保单上所列项目逐一填写。投保单按不同险种有不同的内容,但共通的主要内容包括: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资料(姓名、地址等)、投保险种及适用条款、保险标的及其位置、保险金额(赔偿限额)、保险责任、保险期限、保费支付方式及日期、过去损失记录、投保人申明所填写资料属实、投保人签章、投保日期等。

2.财产保险核保

财产保险核保是指财险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对投保人的申请进行风险评估,决定是否接受这一风险,并在决定接受风险的情况下,决定承保的条件,包括使用的条款和附加条款、确定费率和免赔额等。可见,核保就是风险选择的过程,是财险公司承保工作的核心。关于核保的具体内容后面将作详细介绍。

3.缮制保险单证

财险公司核保部门拟定承保条件决定承保后,由出单部门或经办机构缮制保险单或保险凭证等保险合同文件。缮制单证是承保工作的重要环节,其质量好坏关系到财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否能顺利履行。单证的缮制要求字迹清楚,内容准确,数字计算无误,项目完整,不能任意涂改。对投保多项财产的要套写保险单附表(或财产清单),粘贴在保险单正、副本上,并加盖骑缝章。若有附加条款,将其粘贴在保险单正本背面并加盖骑缝章。制单员应在缮制完毕的单证上签章,并在投保单上注明缮制日期、单证号码。

4.复核鉴章

对财产保险合同单证进行复核是对承保业务质量的最后把关,只有业务素质较高的人才能担当此任。复核从以下内容着手:保险单的内容是否齐全;保险单、保险凭证等是否与投保单各项内容相符;保险金额的确定是否符合规定;分项保额是否和总保额相符;费率的确定是否准确;保险费及大小写是否正确无误;等等。复核后,复核员要在保险单正本、副本上加盖业务专用章和私章。

5.收取保费

经办人员应该按照保险单等单证上载明的保险费数额填写保险费收据,由投保人凭此交保费。财险公司的财会人员根据保险单及保险费收据,经复核无误后,核收投保人应缴纳的保险费。

6.单证清分

对已填的投保单及附表、保险单、保费发票,内勤人员应进行清分归类。清分时按下列要求进行:①投保人留存:保单正本、保费发票(发票联),投保清单复印件粘贴于保单正本背面,并加盖骑缝章。②业务留存:保单副本一份、保费发票(业务留存联)、投保单及附表(原件),其中投保单、投保清单粘贴于保单副本,并加盖骑缝章。③财务留存:保单副本一份、保费发票(记账联)。业务部门内勤根据留存的相关单证,分险种按保单编号登记“承保登记簿”后,将承保单证装订归档。

7.财险合同的变更

财险合同的变更必须有合理依据,须获得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同意,同时,保险合同的变更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批单)。

8.到期通知

在保单到期前的一段时间,相关人员应通知被保险人,以便让其及时办理续保手续避免保险中断。

分类标签: 投保 财险 保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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