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赔的主要原因

拒赔的主要原因

保险公司拒绝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索赔请求,常见原因可归为以下几类:

(一)不属于保险合同的承保范围常见的有以下几种情形: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发生,不是由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事故所致;受损财产不属于保险财产;出险时间不在保险公司规定的有效期内;出险地点不在保险合同上注明的地点内等等。

(二)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由保险合同的除外责任造成。保险公司常见的除外责任前面已有详述,主要的除外责任有:战争、军事行为、暴乱或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违法行为;财产的折旧、磨损;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毒期间所患疾病等等。由这些除外责任造成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保险公司是不予赔付的。

(三)财产保险中常见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违约违法行为有:被保险人投保时隐瞒了重大真实情况,或出险后弄虚作假,企图骗取赔孰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对保险标的安全应尽的责任;保险财产已出售或转让,但未办理过户的批改手续;出险后,不积极施救甚至放任损失扩大等等。

人身保险中常见的违约违法有: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弄虚作假;不交纳保费;不能提供索赔所需的证明、材札被保险人职业或工种变更而不履行变更通知义务的等等。

(四)如果赔付有悖法律规定或社会公共道德准则,如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酗酒、斗殴而致伤亡的;被保险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等,对违法行为或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进行赔付,将不利于社会安定。

保险理赔是保险公司的主要义务,在处理赔偿案件时,应遵循重合同、守信用、实事求是和正确及时的原则,若保险公司违背上述原则而拒绝保单持有人的正当索赔请求,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有权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分类标签: 被保险人 保险 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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