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实在论

以É.迪尔凯姆为代表的法国社会学年鉴派认识社会的一种观点和研究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又称社会学主义。社会学实在论把社会实在最终归结为作为统一体的社会,而不是许多分散的、单独的个人。认为社会固然是由个人组成的,但当他们组成为社会后便产生了一种超越个体总和的性质。社会往往先于个体而存在,比个体的生命更持久,并影响和塑造着个体。一切社会事实,诸如语言、道德、宗教、习俗、风尚、思维范畴,都不是纯粹的个体活动所能产生的,而是集体的产物。社会现象不能还原为生理或个体心理现象,必须用社会事实而不能用个体生理或心理过程去解释社会。

当代很多学者认为,K.马克思和奥地利社会学家L.龚普洛维奇的理论已经带有社会实在论的倾向,而迪尔凯姆对这种观点进行了系统的阐述。当代社会学理论并不完全拘泥于迪尔凯姆的社会学实在论,但一般认为,社会现象同物理现象一样真实,社会现象不可归结为个体心理。同时,越来越多的学者把心理学引入社会学研究中,从社会因素与个人心理因素的相互作用上分析社会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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