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法律责任的防范对策

公证法律责任的防范对策

1.完善相关法律规范

完善相关法律,使公证法律责任,尤其是刑事责任更加明确,使处罚机制更加具体。有观点认为公证员虽然不再具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但是行使的公证权依然是国家通过法律授予的,这个权利是其他组织和人员不能行使的,只有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独享。而同时就法律服务而言,也存在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咨询公司等多种职业,其他法律服务职业几乎都是站在委托人的立场上,维护本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公证员必须站在公证的立场上,从中立的第三方角度,依据事实和法律,行使国家证明权,提供以证明为核心的相关法律服务,公证法律服务于其他法律服务存在明显差异。与评估、审计等证明文件也有显著不同,将其合在一起规定刑事法律责任,特点不够鲜明,对公证法律服务缺乏应有的认识。公证法回避了这一争议较大的问题,但明确规定了公证员必须经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任命。因此,这一问题有待于进一步探究。

2.保持公证独立性

不论是事务所还是公证员,均应恪守独立公证准则,坚决摆脱各种关系困扰,按照真实、合法的原则办理公证业务。

3.加强行业宣传

公证员行业应通过各种方式,加强对自身执业责任的宣传,使公证员和公证机构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4.完善公证机构质量控制制度

建立客户风险等级评价和管理制度;建立充分了解和评价被公证单位制度;建立例外事项或重大事项的请示报告制度;建立质量考核评价与奖惩制度;落实复核制度;严格公证员签名制度;建立技术支持与咨询制度等等。

分类标签: 公证员 公证 法律服务
热门点击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