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分类
标签
热门搜索
首页
>
政治法律
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吗?
《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这一条是关于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和形式的规定。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为双方协商一致,即劳动合同变更应遵循意思自治的原则。
劳动合同变更的形式与签订劳动合同一样,都需要采用书面形式,将变更后的内容固定下来,且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分类标签: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
变更
形式
相关文章
股权存量变更的形式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交付问题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的法定最低年龄为
以欺诈方式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效力问题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任何一方都不能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
在下列情形中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是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在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
其他政府部门如何履行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合同制度情况的监督管理
试用期是否包含在劳动者合同期限内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从业人员劳动合同安全的权利和义务各有哪些
保险合同变更的内容变更
保险合同变更的类别变更
保险合同变更的主体变更
保险合同变更的资格变更
保险合同变更的通讯地址变更
下列变更不属于合同实质性变更的有
热门点击
最近更新
搜索
Copyright © 湘ICP备17014254号-2
一五百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