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丙嗪的给药说明

氯丙嗪的给药说明

1.暴露于高热环境、有机磷杀虫剂及接受阿托品或相关药物治疗的患者不宜使用本药。

2.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3.注射给药只限用于急性兴奋躁动的患者,肌注时应缓慢深部注射,肌注局部疼痛较重时,可加1%普鲁卡因。为防止直立性低血压,用药后应静卧1-2小时,血压过低时可静滴去甲肾上腺素或麻黄碱升压,但不可用肾上腺素,以防血压降得更低。

4.服用本药大约2周后才能充分显效。用量须从小剂量开始,按照个体化的原则调整增加量。经数日或数周,精神状态明显好转后,还须巩固治疗至少两周,然后逐渐减至最小有效维持量。维持量使用的期限须根据临床需要而定。

5.使用本药治疗中不能突然停药,以避免导致恶心、呕吐、胃部刺激、头痛、心跳加快、失眠或病情恶化。经长期治疗需停药时,应在几周之内逐渐减少用量。

6.出现粒细胞减少时应立即停药;在脊髓X线摄影之前至少停药48小时。

7.如只存在角膜和晶体混浊而无视力障碍时,可在监测下使用本药;如有皮肤或视网膜色素沉着或不明原因的视力障碍时,则应减少剂量(一日40mg以下)或用其它抗精神病药代替。

8.过量症状有中枢神经系统的抑制,包括昏迷、低血压和运动障碍。

9.过量处理主要是对症治疗和支持治疗。必要时采取以下措施:(1)尽早洗胃和(或)给予活性炭悬液及盐类泻剂,不得诱导呕吐。(2)监测体温和心血管功能,至少5天。(3)静脉注射苯妥英9-11mg/kg,以控制心律失常。(4)用洋地黄类药治疗心功能衰竭。(5)给予去甲肾上腺素或去氧肾上腺素治疗低血压。(6)进行心电图监测,给予地西泮,随后给予苯妥英15mg/kg,以控制惊厥。(7)给予苯扎托品或苯海拉明处理可能出现的帕金森样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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