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甲肾上腺素的给药说明

去甲肾上腺素的给药说明

1.本药遇光变色,应避光贮存。如注射液呈棕色或有沉淀,即不宜再用。

2.本药不宜与偏碱性药物(如磺胺嘧啶钠、氨茶碱等)配伍注射,以免失效。在碱性溶液中如与含铁离子杂质的药物(如谷氨酸钠、乳酸钠等)相遇,则变成紫色,升压作用降低。

3.本药宜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5%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稀释,而不宜用氯化钠注射液稀释。

4.本药不宜皮下或肌内注射。静脉滴注的部位最好在前臂静脉或股静脉,并按需调整。小儿应选粗大静脉给药并须定期更换给药部位。

5.如与全血或血浆合用,须分开输注,或用Y形管连接两个容器输注。

6.低血压伴低血容量时,应在补足血容量后才使用本药,但在紧急状况下可先用或合用本药,以提高血压、防止脑和冠状动脉血供不足。

7.静脉给药时必须防止药液漏出血管外,用药当中须随时测量血压,调整给药速度,使血压保持在正常范围内。如发生药液外漏,应将5-10mg酚妥拉明用氯化钠注射液稀释至10-15ml,迅速在外漏处作局部浸润注射,12小时内可能有效。为防止组织进一步损伤,可在含NA的每1000ml输液中加入酚妥拉明5-10mg,后者不减弱NA的升压作用。

8.本药尽量不要长期滴注,如确属必须,应定期更换滴注部位,并在滴注前对受压部位(如臂位)采取措施,减轻压迫(如垫棉垫)。若滴注静脉沿途皮肤苍白或已出现缺血性坏死,除使用血管扩张药外,应尽快热敷并给予普鲁卡因大剂量封闭,同时更换滴注部位。

9.以下反应如持续出现须引起注意:焦虑不安、眩晕、头痛、苍白、心悸、失眠等。

10.停药时应逐渐减慢滴速,骤然停药常致血压突然下降。

11.过量给药时可出现严重头痛、血压升高、心率缓慢、呕吐甚至抽搐。此时应立即停用本药,并适当补充液体及电解质,血压过高者给予α-肾上腺素受体阻断药,如酚妥拉明5-10mg静脉注射。

12.本药用于休克治疗已不占主要地位,并且在休克治疗中的应用仅是暂时措施,如长时间或大剂量应用反而会加重微循环障碍,使病情加重。现多主张本药与α-肾上腺素受体阻断药(如酚妥拉明)合用,以拮抗收缩血管作用,保留本药激动β受体产生的效应。

分类标签: 西药 拉明 静脉 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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