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责任保险主要险别

个人责任保险主要险别

个人责任保险作为一项保险业务,在西方发达国家由若干具体险种组成。从国外个人责任保险的发展实践来看,比较流行的个人责任保险业务有以下六种。

(一)住宅责任保险

住宅责任保险是一种个人静物责任保险,承保由于被保险人的住宅及住宅内的静物(如家用电器、液化气灶和阳台上的花盆等)发生意外事故致使其雇佣人员(如保姆或家庭教师)或客人或在住宅附近通行的他人遭受伤害或其财产被损毁,根据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个人运动责任保险

个人运动责任保险承保个人或其家庭成员在运动时由于意外事故或过失致使他人的身体伤害或财产损毁,根据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其承保区域范围一般指住宅外的活动。

(三)综合个人责任保险

综合个人责任保险(comprehensivepersonalliabilityinsurance)是普遍适用的综合性个人责任保险,承保个人或其家庭成员在居住、从事体育活动及其他一切日常活动中致使他人身体伤害或财物损毁,根据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其承保的区域范围广,承担的责任风险大,是非常受欢迎的个人责任保险业务。

(四)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automobileliabilityinsurance)承保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因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而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五)职业责任保险

职业责任保险(occupationalliabilityinsurance)承保医生、律师、会计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风险责任。凡是上述人员因工作中的疏忽或过失导致他人身体伤害或财物损毁,根据法律应由上述人员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保险人均负责补偿。其特点是责任事故的发生及其损害后果须与被保险人的职业活动有关,且不包括被保险人日常生活中的个人责任。

(六)个人超额责任保险

个人超额责任保险(personalexcessliabilityinsurance)承保超出个人正常责任之外的责任,或超出某一规定自留风险额之外的部分,且该自留风险虽未经基本保单承保但也不属于超额保单的除外责任。例如,该保单适用于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所引起的损害。它对人身伤害的保障要比屋主保单更为广泛。除人身伤害外,超额保单还承保非法拘捕、非法监禁、非法驱逐、非法拘留、诬告、口头或书面诽谤、人格诋毁和对隐私的侵犯。个人超额责任保险的另一个重要作用是赔付基本保单不承保的法律诉讼费用,以及基本保单责任限额用尽之后发生的法律费用。大多数个人超额责任保单都是在保单限额之外赔付这种抗辩和相关费用的。

分类标签: 责任保险 承保 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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