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互助保障的发展

职工互助保障的发展

20世纪90年代中下期,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同时,全国总工会积极配合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框架,把工会经办的传统的职工互助会演变成为职工互助保障会,并引入商业保险的机制,把传统的救急济难的互助活动改革成为带有保险性质的互助保障,这是中国工运史上维护职工权益的一大创举。

职工互助保障会是经民政的社会团体管理部门批准的非营利的公益性群众社团组织,这个组织是跨单位、跨系统、跨行业的,在一个地区一般只能批准登记一个,其组织系统基本上是跟工会的组织系统相吻合。这个组织的经费来源主要是通过经办互助保障,把互助保障基金去投资运营,在增值保值的部分,以一定比例提取管理费作为办公经费和人员工资。它不同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点也不提基本保险基金和增值保值部分的管理费,完全由财政拨款;它也不同于商业保险机构,商业保险机构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一个经营性企业。它的作用是在基本保障和单位补充保障的基础上,再对参加工会的员工进一步实施保障。由此看来,它的作用远远大于传统的职工互助会救急济难的作用,已经向改善和提高保障水平的方向发展了。

职工互助保障不同于单位补充保障。单位补充保障的方案可以由单位自己设计,委托经办机构管理;而职工互助保障是借鉴商业保险的做法,事先设计出一些险种,由投保人自由选择,其具体操作类似商业人寿保险。

职工互助保障会面向所有建立工会的单位和工会会员,以工会自愿参加为原则,只要工会组织有意愿,就可以投保;投保的资金来源主要是由工会筹集和行政支持。职工互助保障会按照各自的投保,实行账户管理和委托投资运营。

分类标签: 保障 互助 职工
热门点击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