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人寿保险合同的特征

简易人寿保险合同的特征

简易人寿保险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承保程序简单。该合同的成立,广泛采用商业化推销方式,在具体订立保险合同时,简化了人寿保险的许多程序,如投保人可以不签写要保申请书,以口头方式即可获得保险单,对被保险人的身体实行免检等。

2.保险保障全面。简易人寿保险合同属生死两全给付的内容,即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死亡或残废,保险人按规定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或在合同期限届满时生存,保险人负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实际上是提供了较为全面的保险保障。

3.保险金额较低,各国保险公司在经营此险种时,每份保险单的保险金额较低,如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简易人身保险条款”的最高保险金额为5000元人民币,美国最高保险金额确定为5000美元。

4.保险合同内容法定。简易人寿保险具有公益性,故各国普遍通过《简易人寿保险法>>加以规范,以防流弊。

分类标签: 保险 人寿保险 简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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