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目前有关规定,社会保险基金结余主要用于购买国家发行的特种定向债券和其他种类的国债。当社会保险基金人不敷出时,通常按以下顺序解决:
l、动用历年滚存结佘中的存款;
2、存款不足以保证支付需求的,可转让或提前变现用基金购买的国债;
3、转让或兑付国债仍不能支付需求的,建立了基金调剂金的地区,由上级经办机构调剂;
4、调剂后仍存在不足的,由同级财政部门给予适当支持;
5、在财政给予支持的同时,根据需要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报批后调整缴费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