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公务员保险制度

我国的公务员保险制度

我国现行的公务员保险制度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以单项法规的形式逐步建立起来的,主要有生育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制度、疾病保险制度、伤残保险制度和死亡保险制度等。

公务员保险制度建立后,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对一些内容曾进行过适当的修改和完善: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也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改革,并取得了一些成效、实行公务员制度后,为了较好地解决公务员退休、失业、工伤后的待遇等问题,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深化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需要,必须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尽快完善公务员保险制度。

(一)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我国干部退休养老制度建立于20世纪50年代,是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当时由于退休人员较少,特别是受到传统经济体制的制约,干部退休养老制度的主要特征是离退休费用由国家统包,离退休待遇随在职人员一起调整,离退休人员以本单位为主进行管理服务。

长期以来,这一制度对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安定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一些问题也日益突出地表现出来:一是由于没有建立基金积累制度,退休费用由国家统包,每年列入财政预算,实行现收现付,没有形成积累,因此,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和退休人员不断增加,财政负担越来越重;二是由于没有建立个人交费制度,完全依靠国家养老的习惯思想严重,缺乏自我保障意识;三是没有形成科学的给付机制,退休费按本人退休时基本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随在职人员调整工资一起调整,没有形成适合自身特点的正常调节机制,难以解决退休人员待遇与物价上涨、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问题;四是退休费的支付、发放以及退休人员的活动、管理等,全由原单位承担,管理服务的社会化、现代化程度低,不利于机关工作效率的提高。

针对上述问题,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就是建立公务员养老保险基金制度,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和退休年金制度,包括建立专项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办法,改革退休金计发办法,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凋节机制。

(二)失业保险制度改革

长期以来,由于传统干部人事制度具有“铁饭碗”的特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事实上不存在失业问题,从而一直没有建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失业保险制度。实行公务员制度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立公务员失业保险制度显得越来越重要。如果不尽快建立公务员失业保险制度,就会造成人员流动的困难,公务员的辞职辞退等措施也难以推进,从而影响整个公务员制度的有效运转。

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公务员失业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是,建立起有专项基金保证、给付标准适合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失业救济与再就业服务紧密结合的失业保险制度。

公务员失业保险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失业保险金筹集、失业保险金的发放和失业保险金的管理三个方面、失业保险金的来源与工资来源应一致,筹储资金与使用资金大致持平;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数额与工资挂钩,不可能等于原基本工资,又要能满足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应专款专用,并配备专职人员进行管理。

(三)伤残保险制度改革

过去,对工伤只是参照革命战争年代的抚恤办法执行,没能建立适合机关自身特点的工伤认定和处理制度,因此,建立符合机关特点的公务员伤残保险制度,需要深入研究,循序渐进。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当前的主要任务是抓紧研究制订符合机关工作性质、特点的工伤认定和处理办法,及时公正地解决工伤的定性问题,维护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保障工伤人员的合法权益。

(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这项改革要结合整个医疗制度的改革进行。我国现行医疗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医疗费用增长过快,浪费严重;医疗费基本由国家包下来,国家负担日益加重;对医疗服务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监督,漏洞较多等等。

为了克服这些弊端,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提高职工健康水平的要求,建立覆盖城镇全体劳动者的社会统筹医疗基金和个人医疗账户相结合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这一目标,同样适用于作为整个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重要组成部分的公务员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具体来说,建立公务员医疗保险制度,要改变医疗费用由国家包下来的做法,实行国家和个人共同负担,逐步实现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在医疗费用的开支上,一般以大病保险为主。这样有利于强化个人费用意识,保障重病的基本医疗。

在以上几项保险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将公务员的保险统一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进行统一管理,这样既有利于公务员在国家和社会间的流动,也有利于减轻国家负担。保险资金由统一的部门管理,有利于提高保险资金的利用率,提高保险的水平和质量,也有利于我国保险市场的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培育,另外,保险制度改革要注意前后衔接。我国长时期实行由国家“大包大榄”的保险制度,使人们产生了严重的依赖心理、现在进行保险制度改革,就必须注意到人们心理上的承受能力。不考虑到这一因素,就不能保证保险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同时,还要注意到改革政策的衔接性。

分类标签: 制度 改革 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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