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行业组织的工作内容

保险行业组织的工作内容

(一)制定保险行业的发展目标与规划

保险行业组织需要从保险业与整个国民经济的协凋发展出发,制定出本行业在较长时期的发展目标与规划,如怎样保持保险供给与需求的平衡,如何创造一个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如何在保证保险企业经济效益的同时增进保险业的社会效益。

为了实现保险业发展的长期目标,需要制定各个时期保险业的发展目标与规划,通过近期工作的落实和短期目标的实现,达到长期目标的最终实现。

与此相适应,保险行业组织还制定保险行业发展的指导性建议,为会员提供咨询服务。保险行业组织中有各个方面的专家,他们通过对行业发展的研究,可以提出各类保险组织发展的具体指导性建议,进而形成整个行业发展方向的建议。如通过对风险管理的研究,指导各会员做好保险防灾减损工作;利用其收集的行业统计资料和国外保险业发展动态,为会员开展咨询,提供技术和市场信息,组织会员进行经验、技术推广和交流。

(二)制定行业自律规则

保险行业组织通过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机制的强化,既能促使会员之间开展积极的竞争,激发其经营活力,又能积极组织协作,杜绝盲目、过度的竞争,从而提高会员及整个行业生存与发展的能力。为了协调整个保险市场参与者的行为规范,各行业组织都需要以全行业的利益为出发点,制定行业自律规则,并对违反规则的行为进行惩罚,以约束会员的行为。例如,《香港保险业自律守则}规定了一般保险实务守则、一般保险业务中间人行为守则以及代理合约,同时为了确保保险同业尊重并严格执行陔守则,还建议建立一外界监察机构并制定惩罚办法,处理违背自律守则的承保人或代理人。

一般地,行业组织受到会员的信赖,行业自律规则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约束力。

(三)对保险合同的监管

随着保险业的发展,逐渐出现对保险合同内容和格式标准化的要求,标准化是指保险合同的凭证,即保险单主要内容与格式的基本一致。例如,承保风险、保额确定、责任起讫、费用承担、除外责任等的统一规定。保险条款的差异也是保险竞争的方式之一,但保险条款的技术性和法律性是一般投保人很难深入了解的,如果没有统一的条款格式和专业术语,被保险人就很难比较不同保险组织提供的保险单,就会出现某些保险人利用保险条款进行不公平交易,甚至逃避责任,欺骗投保人的现象。因而很多保险同业组织都规定有统一的保险条款格式,甚至使用统一的保险单。这样可以避免保险人利用保险条款进行不公平交易,欺骗投保人,有利于保险市场的公平竞争。如英国伦敦海上保险人协会在1939年决定各会员公司必须使用伦敦海上保险人协会联合保险单。

保险行业组织还需要制定解释保单措辞的共同规则。由于保险单的一些用词不明确,或者各自理解上的差异,常常发生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主张权利和义务上的争议,此时就需要对此作出解释。保险行业组织一般都制定有一个共同遵守的解释规则,如按商业惯例解释,或按文义解释,或按意图解释,或按有利于被保险人的方式进行解释。

(四)对保险费率的监管

保险商品的价格就是保险费率。计算保险费率首先需要有大量的、多年的业务资料,包括大多数保险组织的承保情况、赔付情况、损失概率等,然后才能科学地计算出符合实际的合理的保险费率。这些工作,即对会员业务资料的收集、计算与统计等,需由保险同业公会这样的行业组织来完成。同时,为了减少费率上的不公平待遇和保险组织破产的可能性,各国保险同业组织亦会要求会员统一遵守的费率标准。另外,行业组织还规定统一的手续费(即佣金)标准,防止保险同业间的盲目竞争。

(五)对保险产品的开发和监管

保险产品的开发是一个系统工程,它不仅指保险产品的开发设计,而且还包括保险产品改造、对重点客户保单的特殊设计以及对保险产品的包装和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等。90年代以后,随着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保险需求增加,银行业和保险业开始相互渗透。而银行业和保险业的相互渗透模糊了各自的业务界限,导致双方竞相开发保险产品。如1996年美国投资银行业的巨擎——摩根斯坦利集团花了大量人力物力,率先推出了保险证券,将保险业务证券化,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及保险经纪商也不甘落后,或各自招募金融专家开发保险证券,或联合开发。由于银行业和保险业的相互渗透,从事保险产品开发的人员不仅需要精通保险,而且要熟悉银行业,但并非每个保险公司都具有这样的人才和物力,无法保证开发的保险产品的质量和营利性,且开发时间长。若由行业公会统一进行开发,不仅节省成本,而且适合市场需要。

此外,行业公会还在保险产品的开发中起着监管作用。当前,许多国家对保险产品开发的监管都是采取“无为而治”的方式,即通过同业公会制定保险产品开发条款,由行业条款委员会审定后,保险企业再付诸实施;若制定的条款违背公众利益和法律法规,国家就要通过行业公会进行于预。

(六)协助国家保险监管机构对财务报表进行分析

保险会计制度具有特殊性,主要如“保守性”和法定性。一般会计制度是建立在持续经营假说基础上的,以企业不会在可预见的将来停止经营为前提。而保险会计制度正好相反,它采用“清偿假设”,即假定保险公司在可预见的将来甚至明天就会破产或技术性丧失清偿能力。这就是它的保守性。法定性表现在许多会计原则、记账标准都是通过专门法规的形式制定下来,并随着法规的变迁而更新,还表现在保险会计制度要便于监管机构利用特定分析工具跟踪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如在美国、加拿大等保险发达国家,监管部门采用特殊的、建立在法定报表基础上的风险预警系统。

一般来说,对财务报表的分析是由国家保险监管机构进行的。但由于保险业的会计制度具有特殊性,而保险同业公会对此比国家宏观监管机关更清楚,且具有专业人才,因而由保险同业公会协助进行调查分析,会更准确、更及时地发现会员公司的财务问题,从而保障会员公司的偿付能力。

(七)对保险中介人的培训与监管

保险中介人是沟通保险市场需求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保险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必须掌握大量的保险法律知识和保险业务实际经验,具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并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对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证人等中介人,各国政府均通过法律明确其地位、资格、执业条件、法律责任等。而保险行业自律组织在这方面的作用则是凭借自身的优势,组织技术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对中介人开展培训,并组织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进行纪律管理,甚至进行市场准人监管。

保险同业公会可成立专门的委员会来负责保险中介人和保险中介人公司的注册,此时需要对申请人的品质、能力、专业技术资格进行审查。对保险中介人的非法行为或不道德行为,可对其发出警告、进行罚款、责令暂停营业,甚至吊销营业执照。对此,西方国家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如英国对保险中介业的监管甚为严格,成立了保险经纪人注册理事会,其主要功能就是调节以经纪活动为主的保险中介人的行为,其对保险经纪人最严厉的惩罚也是唯一的处罚方法,即是将违法保险经纪人从保险经纪人注册表中除名。除名后的当事人不得再以保险经纪人名义从事保险中介活动。

事实上,保险行业组织对保险中介人的监管包括两个层次:一是保险行业组织根据金融监管部门的授权对保险中介人的监管(如上所述);二是保险中介人的行业自律。

保险中介人的行业自律主要是通过保险中介人协会(公会)这一组织形式,在各种保险中介人组织内部进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保险中介人的行业自律是各国在发展保险中介市场过程中行之有效的方法。为了维护保险中介人的利益,建立平等有序的竞争环境,通过建立行业社团,在中介人组织内部形成有效的行业自律机制。保险中介人协会的基本职能和任务主要有:维护中介人的合法权益,反映中介人的合理建议和要求;规范保险中介人的行为,协调会员之间的业务活动;组织保险中介人之间及与其他有关部门的交流研讨。

(八)举办保险教育、培训和专业考试

保险经营活动是一项技术性非常强的工作,它要求保险从业人员具备一定的业务能力和素质。为此,保险行业组织将保险业务教育和人才培训作为其重要的工作内容,凭借自身的优势,组织技术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对全行业开展业前培训、专业专题培训、行业定期轮训、专家业务讲座。如美国财产意外保险协会是美国非寿险业最大的保险学术团体,专门为美国非寿险业培训合格的职员。

保险行业组织还可以举办各种专业考试如从业人员的资格考试。美国的多家保险行业组织坚持以科学和严肃的态度举办资格考试,其资格证书的权威性受到保险界以至整个社会的承认。

在英国,英国特许保险学会CII每年都组织英国保险界雇员进行CII保险资格考试。英国特许保险学会会员以丰富的保险专业知识著称于英国保险界,在全世界享有很高的声誉。

分类标签: 保险 中介人 行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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