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同业公会与保险人及国家监管机构的关系

保险同业公会与保险人及国家监管机构的关系

保险同业公会同保险人及国家保险监管机构的关系是一种复杂的三角关系。就保险同业公会的性质和基本功能来说,它首先是站在保险企业的立场上,维护保险人的利益。由于保险同业公会的工作,在客观上起到了协助国家保险管理机关对保险行业、市场监督和管理的作用,从这种意义上说,保险同业公会是代表国家保险监管机构依法行使部分职能和职权,是保险行业的管理者(例如在国家保险监管机构授权下对保险代理人进行培训、考试和管理等)。但是,从保险同业公会的本身业务及有关利益而言,保险同业公会又属于被国家保险监管机构监督和管理的对象。因此,保险同业公会具有既是监管者又是被监管者这样一种双重身份。

分类标签: 保险 同业公会 国家
热门点击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