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国家的人口政策

泛指北美、西欧及日本等国政府调节和指导人口发展所采取的手段和措施。发达国家的人口变化属于低增长类型,长期以来增长缓慢,目前人口年龄结构高度老化,不少国家已经出现人口负增长的趋势。这些国家大多在不同程度上采取鼓励生育的政策,同时也公开支持民间的家庭生育计划活动。人口老龄化对策将越来越成为这些国家人口政策的重点。西方也有个别国家实行限制或倾向于控制人口增长的政策。

法国人口有长时期增长缓慢的历史,历届政府都实行鼓励生育的政策。1939年成立“人口最高委员会”,并颁布了家庭法,鼓励生育。对多子女的家庭,按子女数给以累进的物质奖励和补助;孕妇在产期前即可领取津贴,产后可享受长期带工资的产假;多子女的家庭还可以优先获得各项社会福利待遇;对人工流产则通过法律加以一定限制。在人口分布方面,政府采取措施,防止西部人口稀少地区的人口外流;同时,控制大城市人口,鼓励向中小城市疏散。对入境的国际移民,70年代以来采取限制的政策。

联邦德国也实行鼓励生育的政策,关心儿童少年的养育,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产妇可领取8个月以内的产期补贴;资助经济上困难的孕妇,以防止因生活问题而造成人工流产;帮助有子女的家庭解决就业问题等。在国际移民方面,70年代以前引进外籍工人,之后采取限制的政策。

瑞典政府支持家庭生育计划活动,同时推行各种有利于提高生育率的措施,包括给产妇和儿童一定的津贴、产妇分娩费用由国家支付、免费供应在校学生的膳食、对多子女家庭给予优惠待遇(如减免税等),同时以法律的形式限制人工流产。政策目标在于增长人口。另外还采取物质奖励的办法,鼓励人口迁往北部地区。

类似瑞典情况的西、北欧发达国家还有:奥地利、比利时、挪威、芬兰、爱尔兰、瑞士、卢森堡等国。

美国没有制定明确的人口政策,法律对人工流产的限制较宽。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逐步转变为倾向于控制人口增长的政策。有关各种措施都使人口增长受到限制,最终目的是要实现静止人口。美国对国内迁移不加限制,早期对国际移民入境采取鼓励的政策,20世纪20年代以后实现有选择的限制政策,规定每年的入境移民的限额。

日本历史上一贯奉行鼓励人口增殖的政策。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法律上以保护妇女儿童健康为理由,放宽对人工流产的限制。同时,十分重视对人口老龄化的问题采取对策和措施。

分类标签: 社会学 人口 政策 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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