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八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公务员法第五十八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八条内容如下:
主旨本条是有关处分期间以及受撤职处分应降低级别的规定。 释义和理解为了维护行政处分的严肃性,保证行政处分应有的效果,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除受警告以外的处分的,并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处分期间随处分种类不同而不同。处分轻,则处分期间短,处分重,则处分期间长。警告的处分期间为六个月,记过为十二个月,记大过为十八个月,降级与撤职为二十四个月。处分期间的规定并非是绝对的,对此参见下文对第五十九条规定的分析。 公务员的职务对应相应的级别(本法第十九条),公务员被撤销职务另任较低职务的,要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警告!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一定能够作为权威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