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速公路条例第二十五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整理了《湖南省高速公路条例》第二十五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湖南省高速公路条例第二十五条的理解。湖南省高速公路条例第二十五条内容如下:

收费站收费车道的设置,应当与车辆流量相适应。

收费站应当根据车辆流量等实际情况开启足够的收费车道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证收费车道畅通。

因未开启足够收费车道导致高速公路堵塞的,驾驶人可以向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投诉;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及时督促收费站开启收费车道,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主旨

本条是关于收费站收费车道设置和确保车道畅通的规定。

释义和理解

收费车道设置总的原则是与车辆流量相适应。它包括三个具体要求:一是应当符合车辆行驶安全的要求;二是收费车道的数量,应当与车辆流量相适应;三是符合车辆快速通过的需要,不得造成车辆堵塞。

收费站的基本职责就是做好收费管理,维护收费秩序,确保车道安全畅通。为了保证收费车道畅通,收费站应做好两点:一是必须根据车辆流量等实际情况开启足够的收费车道收费通行;二是开启了全部收费车道,仍然严重堵塞的,应当采取分流或其他措施确保车道畅通。

如果因为没有开启足够收费车道导致高速公路堵塞的,驾驶人可以向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投诉。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及时督促收费站开启收费车道或采取其他措施确保车道畅通,并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或者调离工作岗位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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