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内容如下:
主旨本条是关于税务机关征收税款基本制度的规定。 释义和理解第一款、第三款是新《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增加的内容,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 一、税务机关应当加强对税款征收的管理,建立、健全责任制度。 二、对税务机关确定税款征收方式的原则予以规定。 税务机关在确定税款征收方式时,应遵循以下三个原则: (一)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二)方便纳税人。 (三)降低税收成本。一方面要降低征税成本,另一方面也要降低纳税人纳税成本。 三、税务机关应当加强对出口退税的管理,授权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口退税管理的具体办法。 【说明】本条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税款的征收原则,是税收立法上的一大突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