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五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五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五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五条内容如下:

税务机关应当建立科学的检查制度,统筹安排检查工作,严格控制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检查次数。

税务机关应当制定合理的税务稽查工作规程,负责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的人员的职责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规范选案程序和检查行为。

税务检查工作的具体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主旨

本条是关于税务机关应当建立科学的检查制度和稽查工作规程的规定。

释义和理解

是新《征管法实施细则》增加的内容。

本条对税务检查作了制度性和程序性规定:

一、税务检查,应当建立科学的检查制度,避免频繁检查、重复检查。

二、对税务稽查应当制定合理的工作规程。

三、税务检查工作的具体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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