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硫酸新斯的明的用法与用量

甲硫酸新斯的明的用法与用量

成人

常规剂量

·皮下注射

1.治疗重症肌无力:一次0.01-0.04mg/kg。

2.治疗手术后逼尿肌无力引起的尿潴留:一次0.25mg,每4-6小时1次,持续2-3日。

3.治疗手术后腹胀:一次0.5mg,可重复给药,随时准备阿托品0.5-1mg静脉或肌内注射,防治心动过缓,阿托品可先用或同用。

4.极量:一次1mg,一日5mg。

·肌内注射

1.用于诊断重症肌无力:注射本药0.5-1.0mg后20-30分钟,肌力即可改善并持续1小时以上,可明确诊断。应同时肌内注射阿托品0.5mg,以消除本药的M胆碱样不良反应。

2.治疗重症肌无力(用于不能口服药物的患者):一次0.01-0.04mg/kg,或一次0.5-1mg,根据病情决定一日注射次数。治疗重症肌无力危象,一次1mg,然后每30分钟1次,好转后改用口服溴新斯的明,分泌物增多时可用阿托品0.5-1mg肌内注射。

3.治疗手术后逼尿肌无力引起的尿潴留:同皮下注射项。

4.治疗手术后腹胀:同皮下注射项。

5.极量:一次1mg,一日5mg。

·静脉注射

1.用于拮抗非去极化肌松药:静脉注射前应观察吸入或静脉全麻药的作用是否接近消失,肌力是否有开始恢复的迹象等,以决定是否注射。用量依据肌松程度(一般按电刺激尺神经测定小鱼际肌的收缩强度)而定。首次静脉注射0.5-2mg(以5mg为极限),以后维持量为一次0.5mg,应与适量阿托品(一般为0.5-1mg)合用。

2.治疗重症肌无力:一次0.005-0.02mg/kg。

儿童

常规剂量

·肌内注射:用于拮抗非去极化肌松药:一次0.04mg/kg,同时给予阿托品0.02mg/kg。

·静脉注射:见肌内注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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