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卡尼汀的用法与用量

左卡尼汀的用法与用量

成人

常规剂量

·口服给药:卡尼汀缺乏症:一日1g,分2-3次在用餐时服用。

·静脉给药

1.慢性肾衰竭长期血液透析后所致卡尼汀缺乏:每次血液透析后推荐起始剂量为10-20mg/kg,溶于5-10ml注射用水中,2-3分钟1次,血浆左卡尼汀波谷浓度低于正常范围(40-50μmol/L)立即开始治疗,在治疗第3或第4周时调整剂量(如在血液透析后5mg/kg)。

2.急性心肌梗死:建议100-200mg/(kg·d),分4次静脉缓慢推注或在最初48小时内静脉滴注;此后的监护期剂量减半。

3.心源性休克:患者须连续给药直至休克恢复。

儿童

常规剂量

·口服给药:卡尼汀缺乏症:起始剂量50mg/kg,根据需要和耐受性缓慢增大剂量,通常剂量为50-100mg/kg(最大剂量一日不超过3g),用餐时服用。

[国外用法用量参考]

成人

常规剂量

·口服给药:卡尼汀缺乏症:(1)口服溶液:初始剂量一日1g。体重50kg的患者,一日1-3g(左卡尼汀口服溶液10-30ml/d),3-4小时1次。根据耐受程度和治疗反应逐渐增加剂量。(2)片剂:一日990mg,分2-3次在用餐时服用。

·静脉给药

1.卡尼汀缺乏症:推荐剂量为50mg/kg,该剂量应分为每3-4小时1次(频率不可少于每6小时1次),缓慢静脉推注或输注(2-3min)。对于有严重代谢危象的患者,通常给予负荷剂量,随后24小时给予等效剂量,以后一日50mg/kg,或视治疗情况来定。最大剂量可达为300mg/kg。

2.肾脏终末期疾病(END STAGE RENAL DISEASE):(1)初始剂量:10-20mg/kg,在每次血液透析后,缓慢静脉注射(2-3min)。治疗前应明确血浆左卡尼汀水平在正常范围以下。(2)维持剂量:根据透析前血浆左卡尼汀的含量来调整剂量,通常低于40μmol/L。早期的剂量调整在治疗3-4周后。

肾功能不全时剂量

对于严重缺乏免疫力的肾病患者或进行透析的肾病终末期患者,尚不明确本药的有效及安全剂量。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如果持续高剂量给药,可能会导致潜在的毒性代谢产物(三甲胺和三甲胺-N-氧化物)累积(因为这些代谢产物通常随尿排出)。

儿童

常规剂量

口服给药 卡尼汀缺乏症:(1)口服溶液:开始一日50mg/kg,分次服用,必要时可增加至一日3g。对婴幼儿推荐剂量为50-100mg/(kg·d)[口服溶液0.5-1ml/(kg·d)],每3-4小时1次。(2)片剂:初始剂量为50mg/(kg·d),用餐时服用,必要时可缓慢增加剂量。通常剂量为50-100mg/(kg·d),最大剂量为一日3g。

·静脉给药

1.卡尼汀缺乏症:推荐剂量为50mg/kg,该剂量应分为每3-4小时1次(频率不可少于每6小时1次),缓慢静脉推注或输注(2-3min)。对于有严重代谢危象的患者,通常给予负荷剂量,随后24小时给予等效剂量,以后一日50mg/kg,或视治疗情况来定。最大剂量可达为300mg/kg。

2.肾脏终末期疾病(END STAGE RENAL DISEASE-HEMODIALYSIS):(1)初始剂量:10-20mg/kg,在每次血液透析后,缓慢静脉注射(2-3min)。治疗前应明确血浆左卡尼汀水平在正常范围以下。(2)维持剂量:根据透析前血浆左卡尼汀的含量来调整剂量,通常低于40μmol/L。早期的剂量调整在治疗3-4周后。

分类标签: 西药 剂量 卡尼 缺乏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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