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硫酸新斯的明的给药说明

甲硫酸新斯的明的给药说明

1.本药片剂漏服后不可服用双倍剂量。

2.应用本药时,阿托品应作为必备的解救药。急诊病人用药前应备好人工机械通气装备。

3.注射给药后应作严密观察,静脉注射新斯的明用以拮抗非去极化肌松药时,应先用或同时用阿托品,防止心动过缓。

4.本药可致结肠、直肠手术缝合口裂开,阿托品不能很好地对抗。这类病人手术后如需恢复肠活动,用依酚氯铵较好。

5.重症肌无力患者用药需谨慎掌握剂量,过量时可造成神经肌接头的去极化型阻滞,出现肌无力现象,即"胆碱能危象"。

6.过量时可产生恶心、呕吐、心动过缓、肌肉震颤以及胆碱能危象。胆碱能危象既有M受体又有N受体兴奋作用,表现为大汗、瞳孔缩小、前额痛、激动不安、心动过缓、低血压、肌肉震颤、支气管收缩伴分泌增加、喘鸣等。最后肌无力加重、共济失调、大小便失禁、惊厥、昏迷,可因心跳停止、中枢性呼吸麻痹和肺水肿而死亡。

7.过量中毒时,除吸氧或人工呼吸、静脉注射地西泮5-10mg等治疗外,还可静脉注射或肌内注射阿托品1-2mg以对抗其毒蕈碱能作用(即M样作用),视症状改善情况可重复注射,有人认为可加到一次4mg。必要时给予一定量的非去极化型肌松药(如泮库溴铵)解除肌震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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