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虐待时怎样自卫

家庭,本是人们享受天伦之乐的基地。家庭成员之间,也本应互敬互爱,体贴关怀,平等相处,谱写家庭的幸福曲。可是,在有的家庭中却没有爱的阳光,女性便成了凌辱、折磨、歧视的对象;或是丈夫虐待妻子,或是公婆虐待儿媳,或是儿媳虐待婆母,或是继父母虐待前女儿??家庭成员间的平等关系被打碎了,女性的人身权利受到了侵害。对此,作为女性又该怎么办呢?

  逆来顺受,并不能把自己从虐待的苦海中挣脱出来,相反,会被对方视为软弱可欺,更加变本加厉地折磨自己。

  轻生寻短更不可取。人的生命是宝贵的,应该为国家和人民而献身。仅仅因为忍受不了虐待,使自己从痛苦中解脱出来而走上绝路,毫无价值地葬送自己,岂不太可惜了吗!

  在我们今天的社会里,女性只要敢于进行正确地自卫,是完全可以战胜虐待,求得真正的平等地位。

  1.劝导说服。不论受到丈夫、公婆,还是儿媳、继父母的虐待,都要首先做对方的工作。寻找一个适当时机,在对方平心气和时,推心置腹地谈心,交换意见,听取对方对自己的批评。如果自己确有过错,则应向对方深刻检讨,努力改正,消除对方的不满,虐待自然就不会发生了。如果责任并不在自己身上,完全由于对方对自己的排斥、嫉恨,则应对对方进行耐心他说服开导工作,严肃地指出,虐待家庭成员,不仅仅是社会道德所不允,也是一种违法行为。凡是真正想建立一个和睦幸福的家庭,获得别人对自己的尊敬和爱慕的人,都应树立高尚的家庭道德观念,消除自己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经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劝导说服,会使有的虐待者开始认识自己的错误,觉悟起来,停止时家庭成员的虐待,平等、友爱地对待所有的家庭成员,使家庭恢复和睦气氛。

  2.组织帮助。经过自己的一番工作,并未使对方醒悟,仍继续对自己进行虐待时,请求组织上进行帮助,则是刻不容缓的了。可以请本单位的领导出面工作,也可请对方单位帮助。单位组织毕竟对职工有一定的约束力,它可以通过思想教育和组织措施,对职工虐诗家庭成员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允许职工在家胡作非为,不讲社会道德。组织的工作,也能使有的人或由于认识错误,或惧怕单位处分,而停止虐待家庭成员。

  3.亲友批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亲友,有时亲友的话会比领导的话起作用,让亲友出面,批评教育虐待者,也是一种使对方停止虐待的好办法。受虐侍的女性,可通过对方的亲友,做好虐待者的工作。

  4.法律保护。一切工作都未能使对方转变,虐待愈演愈烈,给自己的精神和肉体上造成严重后果,这时就必须及时运用法律这个锐利武器,保护自己,惩罚虐待者。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我国刑法第260条也规定:“虐侍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要注意,虐待罪告诉才处理。受虐待者应主动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的制裁,来强行制止虐待者的违法行为,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

  5.与其决裂。对于不知悔改,坚持虐待妻子的丈夫,尽早丢掉幻想,选择彻底摆脱痛苦的途径——离异,重新开始新的生活。离异虽然是痛苦的,但能和无情的丈夫决裂,从他的虐待暴行下解放出来,毕竟是上策。长期忍受丈夫的虐待,实际上是自己给自己判了无期徒刑。在丈夫的淫威下,女性只能充当丈夫的泄欲工具和生殖机器,失掉了人的尊严,失掉了夫妻间的平等地位,虐待的皮鞭每时都会抽打自己。这种屈辱的生活还有什么值得留恋?与其决裂,不正是女性的一种自卫吗?

分类标签: 虐待 自己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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