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

新闻眼
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了《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15年,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形成区域大气环境管理的法规、标准和政策体系,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下降,重点企业全面达标排放,重点区域内所有城市空气质量达到或好于国家二级标准,酸雨、灰霾和光化学烟雾污染明显减少,区域空气质量大幅改善。本期应知版将从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重点区域、防控重点,以及主要措施等方面为读者进行一一解读。
为什么要实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目前,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在城市空气中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等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的同时,酸雨、灰霾和光化学烟雾等区域性大气污染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近年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每年出现灰霾污染的天数达到100天以上,广州、南京、杭州、深圳、东莞等城市灰霾污染更为严重。东部地区大气能见度与20世纪60年代初期相比,下降了约7~15公里。区域性大气污染不仅发生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在辽宁中部、山东半岛、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成渝、海峡西岸等区域也时有发生,已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环境问题。
分析导致区域性大气污染的原因,一是与我国一些地方长期以来经济发展方式粗放、产业结构不合理密切相关。二是因大气环流造成城市间污染物相互影响。三是仅仅依靠各个城市“各自为战”,没有形成区域性治污合力。
因此,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9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明确了要大力实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重点区域和防控重点是什么
重点区域
考虑到不同地区空气质量状况差异以及开展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紧迫性的不同,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重点区域设定为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同时,要求积极推进辽宁中部、山东半岛、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成渝、台湾海峡西岸等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其他区域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应根据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的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防控重点
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重点污染物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重点行业是火电、钢铁、有色、石化、水泥、化工等,重点企业是对区域空气质量影响较大的企业,需解决的重点问题是酸雨、灰霾和光化学烟雾污染等。
完成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任务有哪些保障措施
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组织保障措施应从监管体系、科技支撑、资金投入、政策措施、协调机制、责任机制、考核机制等方面入手。
第一,完善区域空气质量监管体系。加强重点区域空气质量监测,建立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加快空气质量评价指标修订工作,完善臭氧和细颗粒物空气质量评价方法;强化城市空气质量分类管理,加强区域环境执法监管,开展区域大气环境联合执法检查,集中整治违法排污企业。
第二,加强空气质量保障能力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着力推进重点治污项目和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加强区域大气污染形成机理研究,加大细颗粒物、臭氧污染防治技术示范和推广力度;完善环境经济政策,严格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环保核查,积极推进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有偿使用和排污权交易工作,完善有利于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的激励机制。
第三,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协调机制,编制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严格落实治污责任,地方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考核;环境保护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评估检查,对于未按时完成规划任务且空气质量状况严重恶化的城市,要严格控制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
典型案例:
北京奥运会
为确保北京奥运会空气质量达标,经国务院批准,环境保护部与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6省(区、市)以及各协办城市建立了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统一监管,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奥运会和残奥会期间,北京市空气质量达标率为100%(其中12天达到一级标准),创造了近10年来北京市和华北地区空气质量最好水平,完全兑现了奥运会空气质量承诺。
上海世博会
为确保世博会期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5%以上,世博会重特大活动日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100%,上海市的做法是:启动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同时会同江苏、浙江两省环保部门,制定了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工作方案,确定了高架污染源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空气质量联合监测、世博期间应急保障等联合防治措施,发挥区域联动效应,共同提升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珠三角区域
2008年10月1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建立了珠江三角洲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联席会议议事范围包括:检查和定期通报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情况,组织考核区域内各地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协调解决跨地市行政区域大气污染纠纷,协调各地、各部门建立区域统一的环境政策等。
2009年5月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布实施了《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大气污染防治办法》。这是近年来广东省人民政府就某项具体环保工作制定的为数不多的政府规章之一。办法明确提出了建立区域性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2010年2月8日,珠三角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另一项指导文件《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印发实施。根据计划确定的目标,到2020年底,珠三角地区要建立起先进的大气监测预警体系和完善的大气污染执法监督体系,使区域空气环境质量接近世界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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