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规范

1、池塘集中连片300亩以上,交通便利、布局合理,形状规则。

2、池塘形状:因地制宜,一般为长方形,长宽比为3:2左右。

3、池塘面积:单口一般10亩左右为宜,按品种需要,塘口可适当放大,但一般不超过30亩。

4、池埂宽度:主埂顶宽度不小于3米,支埂顶宽度不小于1.5米。

5、池埂坡度:埂内坡比1:1.5~1:3(砌石、水泥板护坡除外)。

6、池塘深度:平均塘深不低于2米,有效蓄水不低于1.5米,河蟹、虾类等品种养殖塘有效蓄水不低于1米,塘底淤泥厚度不超过0.2米。

7、池塘护坡:因地制宜,可使用聚乙烯网片护坡,也可采用石砌、垒石、水泥板等护坡。

8、管理用房:需建设管理用房的养殖区域,每间管理用房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上,高度在2.6米以上,生活、储物、饲料区分别隔开。

9、配套设施:进排水系统分开,道路、电力、养殖机械等配套设施完善,电力线路安全可靠。

10、环境要求:每50亩塘设置一个固体垃圾收集筒,集中收集后运出养殖区。保持环境绿化、整洁,养殖区无杂草、杂物。

分类标签: 护坡 池塘 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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