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购买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房,减半征收契税”我想问这些政策怎么具体实施?怎么来证明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当地住房建设部门根本没办法证明购房人只有唯一住房怎么办?(有的人户口不在本地;有的人的户口是农村的,建设局根本没底子;有的人的刚毕业大学生,户口档案在人才市场,而且是单身没有家庭;)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如果配偶还活着,但配偶及其他人放弃继承,由子女继承,是否还要征收契税?有些税务部门认为:配偶放弃继承了,配偶放弃的那部分产权再由子女继承属于“遗赠”,是赠予关系,要按赠予征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