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古称营丘。 商归诸侯逢伯陵管辖。 秦属齐郡。 西汉设剧(侯国)和剧魁(侯国)。 东汉为营陵县,属北海国。 晋时营陵先属东莞郡,后归高密国。 隋朝改为营丘,属北海郡。 北宋建隆三年(962年),设安仁县,不久改为昌乐县,隶属潍州。 乾德三年(965年)析寿光县长寿乡置安仁县,寻改昌乐县,故治在今县北10里。 明初移今治。 元至元三年(1266年),改为巡检司,并入北海县。 明复置昌乐县,隶属青州府。 民国初年,属胶东道,后改淄青道;民国十七年(1928年)裁道,直属山东省。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9月),昌乐县民主政府在临朐县尧山区大桃花村成立;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5月),解放,县政府进驻昌乐城,隶属鲁中区第三行政公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