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长期农作物保险的保险金额

生长期农作物保险的保险金额

由于生长期农作物保险的承保标的是处于生长期尚未成熟的农作物,而农作物只有成熟之后才具有价值,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也只是预期利益。因此,生长期农作物保险的保险金额确定就不同于一般的财产保险,一般有以下几种方法:

1.依据农作物的历史产量来确定。在农业保险中这种方法比较常用,它是以以往数年该农作物的平均单位面积产量作为确定保险金额的依据,其中所采用的历史年数一般是3。5年。另外,为了有效地防范道德风险,农业保险并不实行全额保险。所以利用这种方法来确定保险金额时,一般都以单位面积平均产量的一定比例作为保险金额。

2.依据农作物的生产成本来确定。这种方法是以生产过程中投入到保险标的中的总成本(诸如化肥、种子、人力等)作为保险金额的确定依据。它只反映生产投入,不包括利润。如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办的牧草生长期火灾专项保险,其保险金额按当地每亩所投入的成本分阶段确定,一般每亩保险金额不要超过50元。不同的月份,它的有效保险金额也不同。如某年4月份的有效保险金额为原保险金额的10%,5~11月份的有效保险金额依次为原保险金额的30%、50%、80%、100%、90%、60%和30%。

分类标签: 保险 金额 农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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