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损鉴定的具体做法

海损鉴定的具体做法

1.了解情况。检查船舱

了解情况应着重了解发生意外事故的性质、时间、地点、航位、货损责任,船方采取何种应急措施和救助经过。例如,采用什么方法扑灭火灾;搁浅、触礁后、有无强卸、重装;遇暴风巨浪,有无抛弃货物;在避难港采取什么防止货损蔓延的措施,有何证明文件等。检查船舱同舱口检视。

2.查资料

向船方或申请人索取全船货物的舱单、积载图、海事报告、事故报告以及避难港鉴定证书等资料,对重要资料要进行摘抄或复印。向货主或保险人索取所有货物的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明细单等资料,以备鉴定与出证时之用。

3.查货

海损鉴定系对发生事故后的全船货物进行鉴定,因此,不但要对全船货物分清好坏,残货及其数量,还要对残货分清哪些是单独海损造成的,哪些是共同海损行为造成的。

对火烧及抛弃货物数量的确定是比较困难的,因这部分货物已经灭失,无从计数。故对被火焚毁部分的数量,往往要按烧剩和未烧部分数量来计算确定,也可用两者的比例数表示。同样,抛弃部分货物数量也要通过抛剩部分数量来计算确定。与此同时,对其他原因造成的单独海损,以及船残、工残、也必须分别进行鉴定。

分类标签: 海损 货物 鉴定
热门点击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