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受益人也可获理赔

非受益人也可获理赔

案例:学生林某的父亲早逝,与母亲共同生活。2005年,林某的母亲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贷款15万元,贷款期限30年。去年12月,林某的母亲在擦玻璃的时候意外坠楼,事后经警方调查,结论为“意外死亡”。三个月后,林某由于没有经济能力始终没有向银行履行还贷义务,收到了银行的催款函。

林某向保险公司提出房贷险理赔,却被保险公司指出,银行作为受益人才能提出理赔。这种情况下,小林很可能因为还不起房贷而流离失所。

理赔方案:一般保险公司认为,如果房贷投保人死亡,那么他的继承人是没有权利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请求的,理由是房子的继承人不是保单上的受益人;保单上的第一受益人是银行。根据《保险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只有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才享有保险金的请求权,因此,如果银行不向保险公司索赔的话,房子的继承人就要按照房贷协议向银行缴纳贷款及利息。

实际上,上述情况确实经常出现在房贷险理赔纠纷中。不少房屋继承人由于上述因素就放弃了向保险公司理赔的过程。其实,应该采取积极的态度解决以上问题。首先,继承人要与银行保持紧密联系,催促银行作为受益人提出理赔请求。一般情况下,银行会按照程序向保险公司理赔。如果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法律上,林某可以作为原告起诉保险公司。

分类标签: 理赔 林某 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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