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登记验证年审 1.办理验证年审手续 劳动局和市劳动保障局每年定期联合对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进行一次验证年审。参保单位根据市劳动保障局下发的社会保障年审通知,携带《劳动和社会保障年审手册》等证件资料,按时到指定的地点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验证年审手续。 2.办理验证年审时需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证: (2)社会保险登记表; (3)营业执照; (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5)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 (6)缴费申报表及缴费凭证; (7)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验证年审 验证年审合格的,在锝土会保险登记锄上作验证记录,加盖“社会保险登记验证专用章”。验证年审发现问题时,要求单位限期改进。未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的,要求在30日内补办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手续。对少报参保人数、瞒报工资总额的、要求在30日内办理参保手续,补缴瞒报的养老保险费。逾期不改的,提交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对连续12个月未申报缴费的单位,提交在职职工管理处,进行停保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