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待遇种类

医疗保险待遇种类

1.基本医疗保险

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条件是,参保人员正常参保,从缴费的次月开始享受基本医疗。

参保人员不可以享受医疗待遇的条件有参保人员非正常参保(如停保、退保等),参保人员未缴费这两种情况。

参保人员欠费时,足额补缴医疗保险欠款后方可继续享受基本医疗待遇,欠费期间发生的费用不能报销。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申请缓缴医疗保险费的,在批准的缓缴期内,职工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缓缴期最长不得超过规定月数。

统筹基金的支付范围是住院基本医疗费用中,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限额以下部分,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费用中,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限额以下的部分。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支付范围主要包括门诊普通疾病的基本医疗费用;住院基本医疗费用中,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以及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限额对应的医疗费用中,按比例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费用中,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以及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限额对应的医疗费用中,按比例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持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

2.公务员医疗补助

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是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础上对国家公务员的补充医疗保障,是保持国家公务员队伍稳定、廉洁,保证政府高效运行的重要措施。主要包括住院、门诊特定项目医疗费以及个人账户等方面的补助。

3.重大疾病医疗补助

重大疾病医疗补助是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征缴捆绑,解决患有重大疾病参保人年内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个人经济能力负担过重的问题。凡是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必须参加重大疾病医疗补助保险。参保单位按本单位人数(含退休人员),以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缴。

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可以支付住院、门诊特定项目。凡参加重大疾病医疗补助保险的人,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时,可以使用重大疾病医疗补助保险进行支付。即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基金支付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用。

分类标签: 医疗 参保 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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