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外责任有:
第一,因被保险人或房屋租用人的故意行为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第二,因意外事故造成租用人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第三,因出租房屋的水管破裂致使水流外溢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第四,在维修、安装过程中因工作人员疏忽、过失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但被保险人及其雇员的行为不在此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