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分立法律规定

保险公司分立法律规定

保险公司分立,也可能损害公司债权人和被保险人的利益。因此,在保险公司分立时,其债权人及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也是一个应加以考虑的重要问题。我国《公司法》除在第176条要求“公司分立履行债权人通知程序”外,还在第177条明确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通过这种方式来保护被保险人及债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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