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交易所的内容

保险交易所的内容

国际上的保险交易所中存在两种运行模式:一种是以英国劳合社为代表的代理直保及再保业务交易的运行模式,另一种是以纽约巨灾风险交易所为代表的保险期货交易所(IFEX)的运行模式。保险交易所的保险交易模式作为区别于传统保险交易模式的创新在国际上也是一个争论不断的问题,世界上类似的成功模式是英国保险市场劳合社,失败的案例是1980年成立7年后就关闭的美国纽约保险交易所。

劳合社采用会员制,其会员包括个人会员和公司会员,会员按照承保险种的不同组成承保辛迪加。每个承保辛迪加都设有承保代理人,由承保代理人确定费率,接受业务。客户如果需要投保,必须通过经纪人安排投保。该保单的再保险业务也通过经纪人,在其他辛迪加完成。劳合社的成立和运作有着其特殊的历史背景和发展轨迹,此外,由于两国法律制度、发展阶段、业务水平的不同。保险期货交易所的主要功能是为财产及意外险债券,一般即针对飓风和地震等巨灾提供保障,而大多数寿险债券则仅作为融资工具。

作为保险交易所这种保险交易模式创新的原型英国保险市场劳合社,通过追踪英国劳合社的历史成因、发展现状和运营方式,分析了其作为大型和特殊风险交易场所的优势所在,并归纳了它对保险创新的贡献:

第一,用创新保不可保风险;

第二,定制风险的经纪人市场;

第三,多元化的市场特征:

第四,中央资源共享;

第五,自律监管与协调的监管模式。

英国劳合社的成功引起了美国的瞩目,20世纪80年代,美国纽约、弗罗里达和伊利诺斯都分别进行了保险交易所的创新实践,虽然没有取得预想的成功。目前,国际上大多数财产及意外险保险证券化都涉及巨灾债券,责任险、信用保险、车险和再保险应收款风险等非巨灾风险的证券化则十分少见,而保险期货交易所的主要功能就是通过证券化和衍生金融工具,将巨灾风险更为直接地转移给资本市场。但我国巨灾风险证券化还仅处于理论论证阶段,尚未实行,现阶段我国成立保险期货交易所并不现实。

分类标签: 保险 合社 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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